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改产业〔2011〕190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1〕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检查项目范围,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上报各自辖区内获得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的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填报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于8月6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分别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协调科 李良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办 王学森
联系电话:0556—5524000、5515129
电子邮箱:gyk@aa.gov.cn(产业发展协调科)
aqjwcd@ah.gov.cn (投资办)
附件: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技改项目监督检查表(1).xls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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